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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案教训(3)---------爱小孩,请不要抛他 |
发布日期:2014-01-08 信息来源:著作 作者:朱 轼 浏览次数: 3832 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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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案教训(3)---------爱小孩,请不要抛他
近日网上刊载一则消息,一位小叔叔到哥哥家作客,嫂子到厨房中忙去了,不到1岁的小侄子放在客厅摇篮中,他见侄子可爱,抱起侄子逗玩,一时兴起,将小侄子抛向空中,小侄子掉下,他又伸手接住,二人高兴大笑。不料,他抛小侄子用力过猛,小孩头碰到空中旋转的电风扇扇叶。
在厨房中忙碌的嫂子听到一声惨叫,慌忙跑出来,一看吓了一跳:小孩的头被划伤,一侧头盖骨也被划出一道深1cm,宽2cm的骨折痕。来不及指责小叔,抱起痛苦不堪、又哭又闹的孩子朝医院跑,进行紧急处理,所幸小孩无生命危险。
事后,网上一片感叹声,有人指责小叔叔不该粗心大意,不看看周围环境,就向上抛小孩,以至于碰到异物造成伤害,而应该找一个大空间的地方抛小孩逗他玩。
我个人认为,向空中抛小孩又接住他,逗他玩,大人小孩哈哈笑这种玩法是极其危险而又不科学的。且不说碰到房顶装饰材料,电风扇这类物品,单是抛高了的小孩,坠落下来大人用手接住,这一动作就可能造成小孩颅脑损伤。
医学上常将颅脑损伤分为:①减速性颅脑损伤(Injury of deceleration)②加速性颅脑损伤(Injury of acceleration)。
所谓减速性颅脑损伤,指运动的头颅突然触撞到一个坚强的物体,常造成对冲性颅脑损伤,常常是致命的,致残的。如快速的汽车撞飞行人,行人被抛向空中,又重重向下头脑触及水泥路面,造成颅脑损伤,往往脑浆崩裂,溢出,很快死亡。
加速性颅脑损伤,指运动的物体猛烈砸向静止的头颅,常常头颅头皮颅骨局部“皮开肉绽”颅骨骨折,脑实质受损不重,意识往往清楚。如挥舞的砍刀砍向头颅,造成头皮划伤,颅骨骨折血流不止,经抢救止血,包扎,往往可以保住伤者性命。
但是,这两种损伤往往是合并在一起的。例如,棍棒击中受害人的头部,受害人又倒向地面,头部重重砸向水泥路面,这就是两种损害相加的复合伤。
减速性对冲性颅脑损伤往往不亚于枪伤,就拿今年年初发生在美国的马丁枪击案来讲。马丁是一位身高1.80米壮实的黑人青年,开枪者是一位秘鲁裔与白人混血的白人成年人--齐默曼。这个案件闹得沸沸扬扬,除了带有明显的“黑白”之争的所谓种族歧视外,还有一点,就是齐默曼向手无寸铁的马丁开枪,击中他的心脏导致死亡。结果,法庭经过长达140天的调查,因二级谋杀罪的证据不成立,齐默曼被无罪释放,马丁的父母也接受这一判决,不上诉。
齐默曼是一位社会治安协助员,据他讲,那天雨夜,他见马丁的行为可疑,于是他尾随马丁企图监视他,被马丁发现,两人发生争执最后殴打。齐默曼被马丁摔倒在地,马丁骑在他身上,抓起他的头猛烈撞向水泥地面,齐默曼出于恐惧,右手掏出原本射杀流浪犬的手枪向上开枪,正好击中马丁的左胸,子弹穿透马丁的心脏停在肺中。齐默曼的辩护律师讲:谁说马丁没有武器,手无寸铁?“水泥板”就是马丁的武器,这样撞击下去,是完全可能造成脑的对冲伤,致人死亡。齐默曼是出于恐惧,正当防卫开枪的。最终,以齐默曼无罪释放,既不能证明他二级谋杀,又不能排除他正当防卫,马丁却死了的悲剧收场。好在,排除总统干预、媒体舆论绑架炒作的影响,最终未演变成一个怪诞的闹剧。
这种事在我们国内也有发生,我在30多年前川医读书期间,老师举例:两位小青年在电影院门口因买票发生争执殴打,小青年甲将小青年乙用力推向电影院门口的水泥柱子,“当”的一声,乙的头重重撞在水泥柱子上,乙刹那间瘫倒在地---死了。这就是减速性颅脑损伤------脑干破裂了。
现在,又回到爱小孩,抛小孩的事情上来。小孩被高高抛起,突然在快速下坠的过程中被抱住,运动的头和身体一下子被静止,也和减速性颅脑损伤的原理一样,脑实质被薄薄的一层布满毛细血管的软脑膜,蜘蛛网膜所包裹,颅腔封闭。颅脑的特点是空隙很小,压力稳定,剧烈的一动一止,很可能造成脑实质在颅内晃动,拉伤拉断毛细血管造成出血。甚至有人认为,母亲摇动婴儿床哄婴儿睡眠都不要用力过大,轻轻,再轻轻地摇晃。要知道脑组织比“嫩豆腐”还要“嫩”。
小孩跌跤,头向前着地,有大脑帘保护缓冲,损伤可能轻一点;后脑勺着地,无脑帘保护,往往是致命的!摔跤不可怕,就要看部位,看年龄。
有人讲,我逗小孩玩,轻轻抛,大家高兴又何不可呢?抛高抛低,抛重抛轻都不好,万一失手了,那后果不堪设想。
所以,如果真正爱你的孩子,就不要抛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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